哈市9月启动居民大病医保 学生儿童异地转诊自付提高20%
13.08.2015 17:11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生活报讯 如今已是八月中旬,学生儿童的医疗保险待遇期将于月底结束,开学后,学校将组织学生办理参保、续保缴费。此外,哈市将于9月1日启动居民大病保险。那么学生儿童如何参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大病医保又有哪些规定?针对这些热点问题,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居民医保科科长常悦杰进行了详细解答。如对学生儿童医保政策有疑问,还可拨打12333、 87383555咨询。
Q1:学生儿童如何参保续保?
答:2015年1月1日起,哈市参保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学生儿童医保待遇按学年度管理。
(1)散居学生儿童参保当年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月核定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下一学年度医疗保险费。
(2)在校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每年9至10月统一办理参保、续保缴费手续。(注:原在社区参保的学生儿童一经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医保中心不再从其医保签约账户内扣划保费)
(3)学龄前儿童、应届大学毕业生(两年待业期内)可随时到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
Q2:学生错过统一缴费期咋办?
答:学生儿童医保待遇期按学年度管理,即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9月、10月为在校学生儿童参保、续保缴费期,如错过统一参保缴费期,需及时到社区办理参保、续保缴费。自参保缴费三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如果不按时缴费,将因欠费停保,不再享受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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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2015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