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6月起发放高温津贴

13.06.2014  02:03

  6月1日,广东省启动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省人社厅提醒用人单位,需按照标准和发放办法及时发放高温津贴,加强高温天气下的劳动保护。
      根据广东省相关办法,6月至10月,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