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底线温饱不愁救急难难有人帮 我省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
隆冬过后,春天的气息悄然而至。回望刚刚过去的2014年,鹤岗市东山区低保户马正良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心中无比温暖感动,这种温暖源于党和政府的贴心关怀,源于民政部门的雪中送炭,源于人生低谷后重生的希望。
马正良是鹤岗市一个小煤矿职工,儿子从出生就查出患有肠套叠并做了3次手术,家中一贫如洗,租住在30平方米的小房内勉强度日。他不堪生活重压积劳成疾,患了关节骨头肿大。“屋漏偏逢连夜雨”,2014年他所在的煤矿关停破产,家里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来源,陷入了从未有过的困境。就在濒临绝望时,鹤岗市民政部门及时进行审核审批,为马正良一家发放临时救助金1000元,还办理了低保,一家三口均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办事处又为其争取到廉租房补贴,与儿子学校联系减免了相关费用。春节前一家人领取3个月低保金3960元、取暖补助111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1050元,还有购药补助等各项救助资金,度过了一个不同寻常而又意义非凡的新春佳节。马正良说:“民政部门的及时救助帮我们全家渡过难关,有了生活保障,现在心里有底了、不怕了。”
让全省困难群众吃饱、穿暖,有房住、不挨冻,有病能看得上病、孩子能上得起学,是省委、省政府关注和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也是多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使命,经过不懈努力,目前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已惠及近400万城乡困难群众,使他们温饱不愁、病有所医、学有所教、难有人帮。
提标扩面保基本民生
走进绥化市北林区城市低保对象栾艳华的家,她正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儿子做康复训练。几年前丈夫因病去逝,留下栾艳华一人照顾儿子,生活的艰辛与磨难刻在她的脸上,她说:“我有啥难事就去找民政,他们都帮我,低保钱年年都涨,今年又涨了,我知足。”低保是困难群众赖以生存的基础,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才能兜住民生底线。2014年黑龙江省连续第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40元/月人和2700元/年人,提高了 17%和25%,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5400元/年人和3800元/年人,提高了48%和44%。因四大煤城经济下行,黑龙江省还将四煤城新增困难群体2.95万人纳入低保范围。
2015年春节前,按照省委书记王宪魁“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地保障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指示,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基层组织对28.4 万户老、弱、病、残等重点对象进行了走访,省政府为困难群众下拨了150元至350元不等的春节前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各地普遍开展了“扶贫送温暖”、 “情系百姓•温暖万家”活动。一户户享受到各类救助的困难家庭,虽然生活中遭遇了各种不幸,但党和政府的倾力救助正源源不断地滋润他们的心灵,困难的家庭有饭吃、孤单的老人有人管、可爱的孩子有学上,从此寒冷的冬天不再冷。
据了解,近年来,黑龙江省还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了保障标准科学、合理、稳定增长;建立了低保保障水平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确保了低保对象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全面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促进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建立了低保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督促地方救助政策的有效落实;建立了低保与城市就业、农村扶贫开发制度衔接机制,通过产业带动或直接扶持,帮助低保对象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
救急救难解困于危难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5年2月23日7时许,双城市双利村低保户郭大才家突发大火,火势快速蔓延,将在家中的两个女儿烧伤,大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8岁的小女儿烧伤面积达50%。房子烧没了,年轻的生命被夺走,天真无邪的孩子在烧伤的病痛下经受折磨,一个家庭承受着巨大的悲痛。得知情况后,双城市立即启动“救急难”协调机制,民政部门通过临时救助拿出2.3万元,慈善基金拿出4万元,号召社会捐款10万多元,让这个家庭暂时渡过难关。目前烧伤的小女儿做了截肢手术保住了生命,房子正赶工建设,一家的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478元/年提高到8100元/年,享受全额保障。百姓的呼唤就是政府的责任,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就是民政部门的职责所在。“救急难”作为社会救助基本方针之一,目前正在黑龙江省32个试点县、市陆续实施,也是全省民政工作的新内容和重头戏。省民政厅制定下发了《全省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发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救助制度功能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协同作用,在所有乡镇和街道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突出社会救助的救急难功能,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使因火灾、交通事故、家庭成员突发大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得到及时救助。
临时救助作为“救急难”的一项承接制度,2009年以来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68.04万人次,省市县投入临时救助资金6.1亿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各类急难问题。2014年,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将临时救助对象扩大到全体居民,并对四大煤城18129户 3.47万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临时性、过渡性生活救助,支出资金6032.4万元,确保了一方稳定和平安。
2015年初省政府下发了《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统筹建立了以低保、五保、受灾人员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取暖、临时救助为补充的大救助格局,保障了困难群众多方面的救助需求,使这张救助的大网编得更牢、织得更密。
低保户田立山一家四口居住在孙吴县卧牛河乡观山村,儿子在2011年年底被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几年来,县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给予全力救助,在报销基础上,民政大病救助14.17万元、临时救助3.2万元。田立山对记者说:“现在的政策真是太好了,如果没有大病救助根本住不起院。”困难群体中因病致贫的比例较为突出,黑龙江省从2005年开展医疗救助,目前已建立资助参保、住院救助、门诊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相互衔接配套的救助体系,将妇女乳腺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0种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贫困家庭成员均可享受,救助封顶线最高达到5万元,个别市地单病种救助最高可达20万元,极大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黑龙江省冬季寒冷,取暖期长达半年之久。虽然室外寒气逼人,低保户的家中却是暖意融融,为了让困难群众冬季住上暖屋子,省委、省政府从2006 年起每年安排7亿多元,为全省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补贴。2012年省民政厅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困难家庭子女就学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困难家庭高考生实施入学前2000元~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救助。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生陈小满自称为“低保的孩子”,因为她和相依为命的父亲享受低保已17个年头,也正是就学救助帮她圆了大学梦。
展望新的一年,全省民政部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加关注和改善民生的部署,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低保标准,推进救急难机制,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龙江大地的困难群众过上更加安稳的生活,更有希望,更有盼头。(作者: 董艳雪 郭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