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获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850万元

02.07.2014  09:48

日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下达了2014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我市共获资金补助850万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此次全省共下达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7080万元,包括切块资金和集聚区补助两大块。与往年不同的是,以前是先报项目后给资金,今年是根据去年服务业发展情况先切块给地方再申报项目。

按照资金安排,嘉兴全市共获切块资金760万元,其中,市本级获得300万元,海宁市、平湖市、桐乡市、嘉善县和海盐县分别获得12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和60万元。据了解,具体为每个地市切块多少是以各地上年度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占GDP比重、服务业投资完成额为基本因素,以上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当年服务业重大项目个数和计划投资额为修正因素。去年嘉兴服务业各项指标完成得很好,今年省服务业引导资金给我们的也比全省平均多。

切块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重点用于支持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在项目安排上需注重产业导向,重点支持创新性、示范性、带动性强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和新兴服务业项目,房地产、纯宾馆酒店类项目一般不予安排,已开工的重大服务业项目会优先考虑。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不高于项目总投资或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的10%。

另外,2014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还对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继续按照3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我市的海宁潮旅游文化集聚区、平湖市独山港物流园区、桐乡濮院——秀洲洪合针织产业集群共获得补助90万元。补助资金将用于园区规划编制和公共平台建设。

 

本文来自“中国服务外包网”: http://chinasourcing.mofcom.gov.cn/ 原文地址: http://chinasourcing.mofcom.gov.cn/c/2014-07-01/1716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