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服务业处完成地方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单位的确定核实工作

14.07.2015  18:18
      按照《黑龙江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黑统办发[2015]50号)要求和刘彪局长批示,7月3日-7月14日,局服务业处以“三经普”数据为基础,对我市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单位进行核实确定。

      此次核实确定的单位涵盖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维修业,其他服务业,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像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12个行业大类或门类的235户营业收入排序靠前的服务业企业,按照行业分类分别选取营业收入前5位的服务业企业,作为我市地方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重点核实对象,采取电话查询和实地入户走访等形式逐户加以核对,重点查询企业的营业状态、企业发展规模、经营状况、企业配合程度等情况。

      最终,60户服务业企业作为我市地方服务业统计调查单位样本,相关企业信息详细说明和分行业企业情况调查表已上报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