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式管理提升城区面貌
近年来,平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结合城区实际情况,发扬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的精神,牢固树立亲民意识、便民意识,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执法观念,创新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亲民性、利民性。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为城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街面清乱整治责任到人
平房区认真落实市容管理措施,延伸管理区域,对重点地段、重点地区实行有效的管控,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采取“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标准到人、管理到人”的措施,将城区50余条主次干道进行网格化划分,根据路段长度合理细化责任区域,采取点对点的方式进行管理。每个责任区域明确责任科长、责任队员,对责任区域内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等正在发生的影响公共管理秩序的违规行为进行管理,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通过开展错时无缝隙管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城乡环境管理办法》《哈尔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要求,对商贩占道经营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执法人员,加大对区内的沿街门店经营、游商小贩等难点问题治理力度,对流动摊点实行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加强违章行为整治力度,对不听劝阻、屡次违章行为加强整治。
重点街区打造示范样板
平房区行政执法局重点对新疆大街、友协大街、联盟大街、保国大街、建文街等主要街路加大管控,对绿色新城、建安三道街、东轻体育场等人流密集区域附近夜宵摊点进行了全面清理工作。将新疆大街、友协大街、联盟大街、建文街、双拥路等5条主要街路打造示范街,努力达到“街面道路干净整洁,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设置规范,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吊乱挂、乱贴乱画”的目标。目前已完成新疆大街、友协大街、建文街的综合整治。近年来,平房区行政执法局共计清理店外经营61800余次、平均每月清理1030余次、清理流动商贩23000人次,暂扣经营工具2480余件,处罚有违章经营现象的商户1366户。
同时,借鉴其他区的整治方式,结合城区实际情况,向区政府申请协调区公安分局,抽调警力协助,形成有效的联合执法模式清理烧烤大排档。近年来,在20余次清理行动中共取缔露天烧烤大排档13000余次、平均每月清理433次、暂扣三轮车370辆,收缴烧烤槽子560余个、桌椅700余套。下一步,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由执法科室领导作为管辖片区第一责任人,制定长期管理模式,对出现露天烧烤集中的街路设立岗点,一经发现,坚决取缔,接到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并对商家严厉处罚,形成高压管控。
近年来,平房区还集中对影响市容市貌、超期设置、违规设置的大型广告牌、高立柱广告牌、墙面广告、落地立柱广告牌实施拆除。共拆除广告牌566块,总面积达22162平方米,其中楼顶大型广告牌58块、高立柱广告牌35块、墙面广告265块、地面立柱广告牌208块,并对城区主要道路一店多招、乱吊乱挂进行了重点清理。在哈尔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平房区共督促15个在建工地在施工围档上设置图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画面,共计96块,面积达3982平方米,提升了城区形象和品位。
看守式管理工地文明施工
平房区行政执法局针对辖区内部分建筑工地管理不规范、工程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创新管理思路,从源头抓起,引导工地文明施工,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对建筑工地管理实施提前介入,执法队员在工地开工前期主动上门,向施工单位宣传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规定,积极引导工地规范、文明施工。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有关责任事项进行详细说明,要求其履行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的义务。让施工单位自觉强化内部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各建筑工地监管力度,对未履行维护市容环境整洁义务的施工单位及时督促、指导整改,要求做到封闭施工不合格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整改结果不达标不开工。
同时督促施工企业制订施工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日常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减少施工污染,确保建筑工地周边环境秩序良好,营造良好的城区环境卫生秩序。通过打造干净整洁的文明城市形象,既维护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又进一步为招商引资加分,以行政执法的手段直接优化发展环境。同时对影响城市统一规划的违章建筑大力清理,由规划科根据举报和踏查等方式,排查违规构筑行为,并依据调查情况对违法当事人下达书面文书,履行法定程序。共下达拆除法律文书196份,共拆除违章构筑物、建筑物2548处,共计556395.82平方米。通过整治,近年来共规范残土车1200余辆,查处380余台次,使城区建筑垃圾车乱倒、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撒等现象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