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村入户上门服务 林甸县“法律服务乡村行”活动正式启动

03.03.2017  04:03

  本网讯(赵敏黾)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土地几年前就承包给别人了,我现在想收回来自己种粮食,行不行呢?”林甸县一位村民正在法制宣传台前进行咨询。近日,林甸县“法律服务乡村行”活动在四合乡学田村正式启动。

  活动当天,林甸县司法局局长韩德龙带领律师、调解员、法律援助、公证等10名法律服务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各乡司法所所长进行观摩学习,学田村50余名村民参与了此次活动。活动采取逐案进行的方式进行,群众现场提问或申请法律服务事项,然后专业人员逐一解答或办理,力求达到服务一人,多人受益的法律宣传效果。

  很多参加活动的群众都是带着法律疑问和问题来的,对于申请调解的群众,现场分析法律关系后立即安排调解员组织调解;对于申请法律援助的村民,现场受案并指派律师办理;对于申办公证的村民,现场受理并采取跟踪式法律服务……此次活动共向村民发放《农民工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单》、《法律服务手册》、便民服务卡等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办理邹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等法律援助案件3起,办理张某提取已故父亲银行存款等公证事项2件,解答法律咨询13人次。“这样的活动让我们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对今后的生产生活很有帮助,是真正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一件好事。”现场群众纷纷表示。

  据了解,为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林甸县全面开展“法律服务乡村行”活动,此次活动计划用2年时间对全县83村屯进行法律服务全覆盖。活动期间,林甸县司法局组织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专业人员组成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到村入户,上门服务,排查受理民间矛盾纠纷,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办理公证事项,把“法律大餐”送到群众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