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二十项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二十项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六个方面、20项政策措施。一是扩大融资供给规模。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首贷培植行动,加强对金融机构资金支持。二是积极改善融资结构。大力发展债券融资,全力推动上市融资,大力发展投资民营科创企业的股权基金,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三是有效降低融资成本。降低银行信贷成本,健全地方增信体系。四是提升融资服务效率。提升金融信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着力提升信贷服务效率,严格落实制度要求。五是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加大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扶持力度,组建民营上市公司纾困发展基金,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引导企业创造融资有利条件。六是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
《政策措施》突出体现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精准性、具体实施的可操作性和现行政策的集成性等特点。《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省级政府落实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地方增信体系、推动各类股权融资规范发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任务在《政策措施》中均有具体体现。此外,《政策措施》中明确的开展首贷培植行动、建立黑龙江省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信息系统、制定出台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专项行动计划等多项内容是结合国家及省委省政府近期重点工作部署提出的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创新性,为我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提供了有力保障。
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lj.gov.cn/gkml/detail.html?t=2&d=384222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