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积极推进行政应诉工作

15.04.2017  01:11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政府、省法院关于行政应诉工作相关规定,确保石时态院长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部署落实到位,佳木斯中院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战线干警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以及石时态院长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行政审判战线全体干警必须全面掌握行政应诉工作相关规定,并将上级规定及省法院要求贯彻到具体工作中,保证行政应诉工作快速推进落实。

    二是加大推进力度。院长韩辉就行政应诉工作到各基层法院专题调研,在与各区县主要领导见面会上,与各区县主要领导就行政应诉工作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促进各区县主要领导重视和督导辖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中院行政庭印制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告知书》,在每个行政案件中将告知书随应诉通知书一并送达给行政机关,促使行政机关了解和落实行政应诉相关规定。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中院党组在年初向市委汇报法院工作时,将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汇报。在省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下发后,韩辉院长就通知内容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项汇报,积极寻求市政府支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市政府专门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行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应诉责任,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各项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