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健全长效机制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05.05.2016  11:41
      佳木斯市在安全生产监管中,把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作为督促企业实现本质安全的载体,不断创新和发展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手段,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

      一是完善隐患排查制度。印发了《佳木斯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确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工作步骤、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高各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途径,全面提升各级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规避的能力。

      二是加强安全暗访工作。将安全生产暗访暗查作为推动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方式,强化一线岗位抽查,由点到线,由线及面地查找行业和政府工作的薄弱环节,从根本上解决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每月按频次开展暗访工作,并将暗访情况全市通报,加大暗访回访和隐患整治督办力度,确保问题发现和隐患治理形成闭合管理。

      三是创新网格化管理。针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监管不细等问题,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定格、定人、定责”,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到人、职责到位、全面覆盖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水平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市重点企业均建立网格管理负责人公示牌,对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和每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监督管理分管领导责任均进行公示,提高了隐患排查治理透明度。

      四是严格督查问责。与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了事故调查挂牌和追责联动机制,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通讯员 徐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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