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首家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挂牌成立

03.04.2017  00:53
  为认真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执法合作,提高法律监督实效,促进执法规范化和监督质量的提升,经同江市人民检察院与同江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决定,在同江市公安局设立派驻检察室,这是佳木斯市首家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   3月31日上午,同江市检察院派驻同江市公安局检察室举行揭牌仪式,同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胜芝,佳木斯市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彭智煜,佳木斯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徐文东,同江市院检察长胡淑梅,同江市公安局局长尚志权和同江市院、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了揭牌仪式。   同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胜芝对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思维、加大监督力度和率先成立派驻公安局检察室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如何加强派驻检察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胡淑梅检察长在揭牌仪式上表示,成立派驻公安局检察室,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是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主动服务同江“大桥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强化基层法律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派驻公安局检察室为中心,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不断加强检警合作,增强整体工作合力,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办好案件促进公正。重点对辖区公安派出所实现全辐射、全方位和全覆盖,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深化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开展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努力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监督体系,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揭牌仪式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召开了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派驻检察室工作原则、目标和职责,并就如何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建立捕前刑事和解和捕后跟踪机制、实行案件信息共享以及加快推进侦查活动网上监督平台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座谈,相互交换意见,并达成共识。联席会议之后双方会签了《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同江市公安局关于设立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实施意见》。   同江市派驻公安局检察室的成立,将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加强相互之间的支持、配合与协作;进一步提高刑事执法办案质量,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平安同江、法治同江建设和实现美好同江全面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