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工作30年系列报道】(五)
守护青春 成就未来
――记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成立于2013年,自成立以来,带领全市未检干警在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改革、挽救矫治失足未成年人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他们在全市探索建立了办案专业化、保护全程化、帮教社会化、预防多样化的“四化”未检工作新模式,得到了省、市两级院的充分肯定。
――促进未检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2013年初,在市院领导的支持下,黑河市两级院均成立了独立未检机构。成立之初,没有成型的经验可供借鉴,他们就通过参加全国性未检业务培训、向其他省市院取经学习,理性思考黑河未检发展之路。他们制作授课视频向全市未检干警讲解未检工作制度,组织干警学习上海检察院编撰的未检系列丛书,还采取在内网开辟“未检学习专栏”,“以赛促学”等方式,促进全市未检干警素能提升。他们结合本地工作特点,完善未检工作机制,制定了黑河市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规定(试行)》、《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跟踪帮教人员档案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同时规范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流程,在两级院建立了羁押必要性评估、社会调查、分案审查、亲情会见、刑事和解、庭审教育、帮教回访等办案制度,未检规范化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
――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途
秉持“挽救比惩罚更重要”的未检工作理念,黑河市院未检科组织全市未检部门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家庭”的“四进”工作,三年来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100 多次,参与人数达到30000余人。针对未成年人不喜欢单纯说教的心理特点,精心设计发行了以“呵护青春、快乐成长”为主题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手册》,受到广大青少年与家长的好评。重视检校共建,未检科长王亚丽被6所学校聘请为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进行义务法律宣传与咨询。倡导未检宣传,督促全市两级院开通未检微博,共发表微博4254篇,粉丝已达3591人。黑河市院未检科、北安市院等五个院先后被评选为“黑龙江省青少年维权岗”。
——注重未成年人维权帮教的实效
黑河市院未检科推动建立了黑河市检察机关“合适成年人信息库”,共有71名合适成年人入库,组织编撰的《黑河市检察机关合适成年人法律手册》,受到合适成年人欢迎。探索分类帮教,尝试采用“1+2+3”的工作模式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帮教,如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张某考察期间,与张某居住地派出所、村委会协调,采用社区矫正方法对张某实施帮教。重视庭审教育,如在高某伤害案庭审中,通过对高某的亲情、法制教育,促使高某当庭表示要好好改造,释放后主动照顾年迈的爷爷和奶奶。三年来黑河市检察机关共对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庭审教育,为18名涉罪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促成了7起案件的刑事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