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围绕“本科生导师制”构建新型师生关系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东北林业大学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因材施教,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切实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导师的岗位审核、调剂,配合学院开展导师培训,汇总全校导师考核结果,组织评选优秀本科生导师和管理协调等工作。各学院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抓好本科生导师制的工作落实。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可以按照个人的兴趣和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接受良好的技能训练,培养科学素质,从而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展示自己的个性。
二是严格导师选拔。 根据规定,担任本科生导师的教师必须具备:优良师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爱护学生,公平公正;熟悉专业特点、课程体系和教学规律,了解社会发展需求和专业就业要求,熟悉教学管理制度,具备指导学生正确选择课程和发展方向的能力;有较高学术水平、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社会阅历等条件。本科生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一般指导周期为三年(五年制为四年)。学生在第一学期开始配备导师,进入毕业班后,可调整为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每名导师每学年指导本科生原则上不超过10名,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导师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每年定期接受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三是拓宽育人内涵。 导师制的实行有利于教书与育人有机结合,极大地拓宽了教师“教书育人”的内涵。通过导师制,本科生导师可以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个性、特长,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和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促进学生综合能力与个性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和培养学生具有刻苦学习的精神和诚实守信、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指导学生正确对待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了解并及时向学院或专业反映学生的学习状态,提出有针对性的、符合学生特点的教学改革建议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