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国资委原主任朱海被双开 市纪委通报17案
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处了一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问责了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昨天的2017年廉政暨政风建设工作大会上,通报了17起违纪典型案例。
一、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主任朱海
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朱海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购买购物卡;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房;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朱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市公安交警支队原支队长王士奇
违反党的纪律问题。王士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手,收受他人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王士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三、市盐务管理局原局长、哈尔滨龙盐盐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严水涛
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严水涛违反廉洁纪律,兼职取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扩大工程招标规模,坐收坐支罚没款,并收受施工单位给予的财物利益,涉嫌单位受贿犯罪。严水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市公安局松北分局原副局长赵航等人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赵航与松北分局民警马占勇、金明浩、王立民、马超等人在办案过程中,违规延长拘留期限,严重侵害公民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已被分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赵航等5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五、市水务局内河处处长孙兴华等人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孙兴华与该处副处长王伟东在组织实施阿什河治污清淤工程中,监管不力,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孙兴华、王伟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