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机关事业单位开始职工病退申报

23.02.2017  09:04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度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病退休(职)申报即将开始。按照要求,申报材料于3月13日至3月24日,报送至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据了解,申报范围为机关(参公)、事业单位职工。申报条件为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干部,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机关(参公)单位工人和事业单位职工,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参加工作满10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机关(参公)、事业单位职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机关(参公)单位工人和事业单位职工,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应该退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转企的老人老办法人员),拟申报因病退休(职),应向所在单位提交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将申请因病退休(职)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审核。审核材料包括个人申请、公示报告、人事档案、病例诊断等,审核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人社部门将委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符合要求人员进行鉴定。鉴定的专家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