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以点带面促进审查起诉工作规范化开展
在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活动中,大庆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选取审查起诉工作各个环节的关键点予以重点规范,以点带面促进了整个审查起诉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一、以涉案款物接收为重点,规范案件受理环节。公诉部门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的一大难点问题是涉案款物的接收,常会引起侦查机关(部门)、案管部门、公诉部门的分歧与争执,甚至会影响判决对于涉案款物的最终处理。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针对涉案款物移交不规范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考人民法院对于涉案款物接收的具体要求,制定下发了涉案款物接收规范,明确规定了侦查机关(部门)移送涉案款物时应当提供的材料、案管部门接收涉案款物应当履行的程序以及公诉部门对于涉案款物接收的审查方式,规范了涉案款物接收工作,从而为案件受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二、以审查报告制作为重点,规范案件审查环节。公诉案件审查工作落脚于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全面反映整个公诉案件审查工作。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指派专人对全市公诉部门审查报告制作现状开展调查研究,评析高质量审查报告的优点及低水平审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在调研的基层处上,并借鉴人民法院优秀审理报告,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制定了审查报告参考样式制作说明及模板,建议全市公诉部门参照使用,规范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而审查报告的规范制作必然对公诉案件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达到了规范整个案件审查工作环节,提高案件审查质量的效果。
三、以出庭支持公诉为重点,规范案件审判环节。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入审判环节后,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最主要的方式。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针对公诉人出庭质量不高、出庭行为不规范的情况,通过多次组织观摩庭审,研究分析公诉人出庭的存在的问题,掌握本地区出庭支持公诉情况。之后,以高检院公诉厅《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为基础,细化相关规定,制定下发大庆地区公诉人出庭规范,对小至着装细节、语言表达方式,大至举证方式、答辩技巧都结合本地实际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既提高公诉人的出庭能力,又规范了公诉人的出庭行为。
四、以副卷装订顺序为重点,规范案件归档环节。审查起诉工作的最后环节是案卷材料的整理归档。由于新案件管理系统的使用,办案流程、文书种类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对于副卷装订顺序,大庆地区各公诉部门产生了分歧和疑惑。为统一装订顺序,规范副卷装订工作,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参考省院装订规范,融入新案管系统内容,草拟了副卷装订顺序初稿,经过处室讨论、征求基层院公诉部门意见、上请省院对口部门指导等环节后,制定下发了大庆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副卷装订顺序,解决了副卷装订顺序不统一的问题,为以副卷检查为重要内容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