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省民委语文处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工会十六大精神,积极投身工作,克服人员不足的困难,圆满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以及上级部署的全部工作任务。在工作、学习和机关各项活动中充分展示了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积极踊跃,发扬了爱岗敬业、自强不息、团结协作的优良品德。在201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被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委评为省直机关“五一巾帼奖”集体。
黑龙江省民委语文处被省直属机关工委评为省直机关“五一巾帼奖”集体 -
哈尔滨19:23 11.03.2015 民族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