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审议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

29.10.2015  13:24

  生活报10月29日讯 早年,很多哈市市区的单位、市民都会想办法将车辆牌照落到“黑L”。主要原因无非有两个:一是节省二环费,二是检车时不用测尾气。二环费早已取消,现在, “黑L”的另一大“福利”也要没了。今日,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了《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正案提 出,将哈市所有的行政区域,包括周边县市,全部纳入尾气检测范围。并拟对漏检尾气的处罚、复检等作出条款修正。

   县(市)机动车纳入尾气检测范围

  “黑L”指的是松花江地区牌照,后来这些地区陆续归入哈市,但是这项牌照并没有随之取消。

  据了解,2010年制定《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时,哈市绝大多数县(市)不具备机动车尾气检测条件,所以《条例》的适用范围仅限定 在哈市市区。目前,县(市)已经全部具备了尾气检测条件,因此,条例的适用范围由原来的“本市市区”扩大到“本市行政区域”。这也意味着,哈市各市县的机 动车,包括“黑L”牌照,都要纳入尾气检测范围了,“黑L”牌照的福利没了,应办理“黑A”牌照的市民,也没必要继续追捧“黑L”了。

   尾气不合格限期复检通过方可上道

  为防止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未经治理继续行驶,影响治理效果,修正案草案拟增加环保部门为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再次检测环节。规定“对机动车排气检测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治理并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定期检验”。

  提前报废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是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因此,修正案草案拟增加“本市鼓励黄色标志的机动车和未达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内容。

   首次未按期限检测尾气免于罚款

  原条例规定,对一次未参加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定期检验的,处以300元罚款。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车主反映该项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超期一天也罚款, 并不合理,修正案草案对此进行了调整。规定对首次未按照规定期限参加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定期检验的车主,责令改正,免于罚款处罚,同时增加了管理部门应当加 强日常监测、监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