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市(地)、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
08.12.2015 22:3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来源: www.hljfz.gov.cn
考试现场
参考人员认真答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黑政办发〔2014〕66号),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划、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2015年11月22日,根据《关于对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进行登记、统计暨资格考试的通知》(黑政法发〔2015〕28号)要求,省政府法制办组织了市(地)、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本次考试共302人参加,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将由省政府颁发统一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书。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08.12.2015 2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