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事,村民自己说了算
彭忠来 黑龙江日报记者 闫一菲
按照省里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行政村将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那么村务监督委员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机构?对村民和村干部又有什么影响呢?近日,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来到我省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机制较早地区之一的绥棱县诺敏河村,一探究竟。
“现在村干部就算花村里一分钱,都要说清楚是怎么花的,要不我们不认可,花多少他得自己掏腰包。”11月27日,在诺敏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该村67岁的村民冯富指着村务记录本向记者介绍,现今诺敏河村村务公开透明,账目开支管理严格,村干部办事、用钱都得村民认可才行。
村民:我们说话算数了
冯富只是该村一个普通农民,怎么有这么大权力?
这还要从2011年说起,当时的诺敏河村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门针对村里“两委”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因为在屯子里有威望人缘好,冯富被村民们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从此他就和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一起担负起维护村民权益的职责,村里的重大事项决定、财政开支、干部履职等情况都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范围内。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是非常必要的,委员们代表村民说话,维护村民的利益,监督各项村务在阳光下运行。”据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陈阵介绍,我省自2011年开始在农村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村级民主监督常设机构试点,实践表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对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和监督村级权力运行,保障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这两边有四千多亩农田,涉及百姓一百五六十户,之前只有一条泥巴路,一下雨就翻浆,种粮收粮都特别不方便,为此,村里今年新修了一条农田道。”指着刚修好不到一个月的水泥路,冯富告诉记者,新建水泥路全长1.5公里,从工程确立到发包,再到施工队进场施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委员们都是全程参与,工程款怎么用,用到了哪里,委员们心里一清二楚,“他们几点开工,我们就几点到,从头看到尾。”为监督工程质量,包括冯富在内的几名委员还轮班监场,在二十多天的工期中“早起晚归”陪同施工队施工,“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俺们再也不担心花冤枉钱了”,诺敏河村村民都这么说。
村干部:我们干着省事了
对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这份“较真”劲,最有感触的就是诺敏河村村委会主任张新华了,从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立后,村里的领导班子就没少和他们“交锋”,他跟记者讲了最近的一次“交锋”事件。今年9月该村里通过“一事一议”,决定为文化广场添置音响器材,方便百姓文娱生活,可没想到的是,方案却被村务监督委员会给“否”了,张新华说:“本来预备买一个广播器材再加一个外放设备,这样效果好,一共一万元左右,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同意,他们不盖章,钱就不能报销,谁敢花啊。”
好好的便民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啥不同意?
原来,经过冯富等委员们的考察发现,用一万多元购置设备性价比不高,“大家就是跳跳广场舞,对声效要求没那么专业,没必要买那么好的。”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干预”下,最终村里只花了5000元,买了一个播放一体的音响设备,解决了问题还节约了资金,对此张新华也特别服气,“还是他们考虑的周到,对我们以后工作也是一个很好的经验。”
“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下,村民明白了,村干部也清白了。”虽然由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参与,让张新华时常在工作上被“掣肘”,但他表示,除减少村干部腐败外,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干部本身也是一种保障。“之前有村民对村干部不信任,对村务有猜测、有怀疑,村里一花钱就有闲言碎语,现在好了,有什么事不用我们自己吱声,委员会就帮我们说话了,他们本本上都记着呢。”
近日,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和省农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就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健全村务监督六项基本制度等进行了统一规范,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行政村都要像诺敏河村一样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深化我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真正实现村里事村民议村民管。(据黑龙江日报)
编辑: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