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蒙法院:只为蒙古族群众一句“他拉哈啦”
在黑龙江省西部嫩江东岸,有一片坦荡如垠的草原——杜尔伯特大草原。在这里,蒙古族群众聚居兴业,繁衍生息。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蒙古族群众提供贴心务实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双语诉讼 消除的不仅是沟通障碍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是黑龙江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全县人口25万,其中蒙古族群众约占全县总人口的两成,当地许多蒙古族群众从小就习惯使用民族语言,在诉讼过程中,不少人用汉语交流有一定困难。
2015年5月的一天,敖林西伯乡保如浩特屯蒙古族农民关女士来到杜尔伯特法院立案大厅,向办案人员提出立案申请。可是,关女士只会讲几句简单的汉语,稍微复杂一点的意思就得用蒙语表达,双方连说带比划,都急出一头汗,办案人员也没完全弄明白关女士的诉求。
承办法官掌握相关情况后,迅速请示了院领导,经批准,决定为其临时聘请蒙古语翻译,以保证其与办案人员能够正常交流,充分行使立案、辩护、质证等各项诉讼权利,翻译费用全部由法院承担。
原来,关女士家的奶牛进入同村包某家的农田,因对被告农田造成损失,被告扣押了她家的奶牛。办案人员了解情况后,与蒙语翻译一同驱车百余公里,来到被告家中。语言交流顺畅了,也就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关女士拿出了一点赔偿,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关女士高兴地说:“他拉哈啦(谢谢啦)!我们(我和办案人员)是好朋友,我们(我和被告)还是好朋友,这个小翻译让你们听懂了我的话,感谢你们啦。”
一石激起千层浪。蒙古族群众对“双语”诉讼的司法需求,让院领导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必须马上引进专门的“双语”人才,为蒙古族群众提供诉讼便利,一时间成为院领导班子的中心话题。很快,他们通过内蒙古师范大学的推荐,聘请了该校品学兼优的蒙古族毕业生索伦高娃担任蒙语翻译。为促进翻译准确表达语义,保证办案公正,该院专门就索伦高娃的翻译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并对翻译参与庭审等工作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备查阅。
此后,该院又先后建立了有通晓汉语的蒙古族群众参与的兼职人民调解员制度,方便蒙古族群众诉讼的“双语”办案制度等,规定涉及蒙古族群众的案件,从送达起诉书到宣判全程都要有翻译参与。这一做法,不仅仅是消除了语言沟通障碍,也促进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蒙古族干部,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娜仁花称赞:“为蒙古族当事人聘请翻译,确保了他们能够充分行使诉权,促进了案件公正、高效、透明。”
县政协委员郭宇说:“县法院除配备专职翻译人员外,还根据蒙古族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凡需要在诉讼中提供翻译服务的,吸收那些通晓汉语的蒙古族群众为临时翻译,充分发挥翻译人员人熟、地熟、语言通的优势,既消除了语言上的沟通障碍,又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
■案子在哪 法官的脚步就迈向哪里
去年6月,杜尔伯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一个邮包,打开一看是一面锦旗,上面写着:“车祸无情法有情,病房立案慰民心”。
看了落款,法官才想起这回事:去年5月28日,泰康镇李先生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打来电话,称自己因车祸住院,而肇事司机留下3000元现金再也不露面了。还说想去法院打官司,可自己不能下床行走,子女又在外打工,这官司怎么个打法,心里干着急却一点招儿也没有。得知这一情况,诉讼服务中心当即派出两名工作人员赶到李先生所住医院,在病房里为他办理立案手续,当天李先生就拿到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感动地说:“法院和俺们真的贴心!”
“想农牧民之所想,急农牧民之所急,是我们法院对执法办案的一贯要求。上门办案不仅仅在立案环节,也包括调解、审理、执行各个环节,只要农牧民有需要,我们就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难,宁可法官多跑腿,也要让群众少走路。”杜尔伯特法院党组成员江竞航说。
去年夏季的一天,家住胡吉吐莫镇的包某诉称,他家有9匹马,其中一匹母马已怀孕两个多月,不久前进入江湾乡孙某家林地。孙某驱赶时导致马群受惊用力奔跑,母马回家后不久流产死亡。包某要求孙某赔偿经济损失。
胡吉吐莫人民法庭庭长许凤玖了解情况后,没有马上给包某办理立案手续,而是立即率人驱车百里深入江湾乡,对这一案件就地进行调解。这样做,是因为许凤玖在心里给双方当事人算了一笔账:“如果按正常法律程序走,立案、审理、执行一步步下来,不但耗时长,还必须对马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必须对死马进行价值评估,花费也多,最后的效果却不一定使大家满意,莫不如先行调解,对大家都有利。”
之后,在近20天的时间里,办案人员多次往返两地村委会和当事人家中,经过6次面对面的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看到当事人双方露出了笑脸,许凤玖欣慰地说:“听到农牧民的一句‘他拉哈啦’,我们办案人员比什么都高兴!”
为解决边远村屯群众打官司路途远的问题,杜尔伯特法院强化巡回审判服务,以胡吉吐莫镇和连环湖镇两个人民法庭为“基地”,法庭工作人员常年深入辖区村屯和农户家中,到争议发生地直接受理当事人的起诉,直接开展调解、审理、执行,使农牧民的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得到了解决,方便了基层群众诉求,农牧民亲切地称他们为“草原上的流动法庭”。粗略统计,近三年来,杜尔伯特法院开展巡回审判行程1万多公里,调解纠纷案件上千件,受案307件,结案289件,结案率达94.1%。
■把握民风 打开和谐之门的一把钥匙
历史悠悠,蒙古族人民创造了灿烂辉煌的民族文化,也形成了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民风。杜尔伯特法院在司法办案中,尊重并利用良好民风的积极作用,将其融入司法办案中,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春天,大庆石油管理局对近万亩土地退耕还草,受到敖林西伯乡3个村近200名蒙古族群众阻拦。无奈之下,大庆石油管理局将这一案件诉至法院。法院经过了解,得知这片土地是多年前由大庆石油管理局征用,其性质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等相关费用早已到位,手续健全合法。可是,当地农牧民认为这片土地应该归村民自主经营管理,近几年对这片土地自行开垦耕种,对大庆石油管理局开展退耕还草工作十分不满,采取各种手段阻止。
很明显,农牧民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当地农牧民法律知识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如果单纯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很可能使当地农牧民误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是故意刁难他们,进而对判决拒不履行,处理不好极有可能酿成一起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在长期的办案实践中,该院法官知道,当地蒙古族群众家里有个大事小情,总要把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和村里威望较高的村民请到家中共同商讨,请他们帮忙拿个主意。因为他们最为敬重这些人,也信服这些人。能不能利用这一民风,妥善处理好这个案件,院领导和案件承办人经过研究,认为值得一试。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杜尔伯特法院派出多名工作人员,兵分几路,在当地乡政府、村委员的配合下,请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和威望较高的农牧民为“代表”,将他们召集在一起,像聊天一样,听取他们意见的同时,对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这片土地的性质、阻止退耕还草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等等一条一条地进行分析,现场公示那些阻止退耕还草的农牧民涉嫌违法的相关证据,讲法律、摆道理、叙感情。时间一点点过去,这些“代表”原来抵触的心一点点松动,最后他们一致表示,阻止退耕还草是不对的。思想通了,事情变得一顺百顺,“代表”们主动挨家挨户做起农牧民的思想工作,最终平息了这起案件。
杜尔伯特法院院长刘俊说:“在少数民族地区办案,在处理案件时不仅要对当事人讲法律、讲道德,还要讲民风民情,所得到的效果要好得多。”
近年来,杜尔伯特法院结合本地民风民情,有意识地发挥民族乡镇、民族村中威望较高的蒙古族群众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邀请他们参与调解民间纠纷,成功调解了100多件涉及蒙古族群众的案件,获得蒙古族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