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8条旅游服务警示

18.07.2014  22:22
摘要:  记者15日从省旅游质量监督所获悉,随着暑期来临,以学生为主群体的亲子游市场迅速升温。对此,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了8条旅游服务警示。  1、旅游经营者应制定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如遇可能影响游客安全的情况,应及时防范或暂停运营。  2、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旅游经营者应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3、随团出行的旅游者,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订立书面、规范的旅游合同。  4、出境游的游客如...

    记者15日从省旅游质量监督所获悉,随着暑期来临,以学生为主群体的亲子游市场迅速升温。对此,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了8条旅游服务警示。

  1、旅游经营者应制定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如遇可能影响游客安全的情况,应及时防范或暂停运营。

  2、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旅游经营者应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3、随团出行的旅游者,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订立书面、规范的旅游合同。

  4、出境游的游客如遇突发事件,可向当地中国使领馆通报情况,取得协助。

  5、选择自助游、自驾游的游客,切忌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加强风险防范。

  6、非专业人士不要参与难度大、要求高的探险活动。

  7、出行前,建议旅游者购买旅游保险,减少意外风险带来的损失。

  8、如行程中遭遇旅行社及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应向相关部门投诉。

  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电话:

  0451-870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