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作为一个气象条件复杂的农业大省、生态大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对于保障农业安全和生态安全一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6年,黑龙江省被确定为全国人工影响天气综合安全管理试点省份。在多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和安全管理的基础上,黑龙江省气象局主动创新方式,构建安全体系,强化安全措施,健全安全机制,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呈现出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着力构建完备的人影安全管理体系
黑龙江省气象局明确了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管理总体发展思路,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和执法检查体系、健全作业指挥体系和标准法规体系,即加强人影综合安全“六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省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水平,切实推动该项工作依法、规范、安全开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
省气象局明确各级政府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省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健全覆盖全省、职责明确的组织领导体系,推动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和目标管理体系,其完成情况作为政府目标常规考核内容,加快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基础性安全建设进程;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明确各部门的监管权限,加强监管力度;推动各级政府以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层层落实人影安全主体责任,将各地人影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进程和人影弹药、装备储运等纳入安全监管重要内容,明确省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安全检查内容清单和检查整改落实流程,加强各地对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明晰各部门的执法权限,健全各级人工影响天气执法检查制度和队伍,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完善省、市、县三级人影作业指挥系统,建立现代化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平台,提高业务、管理各环节能效;加快推进哈尔滨、黑河、加格达奇飞机增雨基地建设,推进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地面指挥、预警、管理系统建设与推广,提高基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单位业务产品使用率;落实好《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站建设规范》,制定完善固定作业点建设、预设阵地建设、高炮年检、事故调查、信息上报、空域申请、培训等规范和制度,做好《黑龙江省人工增雨防雹管理条例》修订。
积极推进人影工作重点工程建设
随着整体发展思路的明确,黑龙江“十三五”时期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的目标也更加清晰:努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质量效益,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确保到2020年,人工增雨(雪)能力达到48亿吨以上,人工防雹覆盖面积达到10万平方公里以上。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省气象局重点抓好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工程、现代化人影业务平台工程、省级人影作业试验区工程、人工影响天气效果检验评估工程和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保障工程“五大工程”建设。
黑龙江省气象局加快推进人工增雨基地和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做好人工影响天气机动能力建设,切实发挥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作用;提高防灾减灾综合效益,建立现代化的人影业务平台,提高人影业务及管理各环节能效;建立飞机增雨作业和地面增雨防雹作业试验区,初步建立满足人影作业效果评估要求的观测网,为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技术试验和效果检验评估提供资料;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效果检验评估方法研究,建立人影作业概念模型及其指标体系,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式选择和技术发展提供依据;完善作业站点监控设施建设,推进人影作业终端建设,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的13个市(地)、8个农垦管理局及其所辖区县、农场人影指挥部门开发并安装人影指挥系统和管理系统。
有效落实综合安全管理重点工作
围绕全省人工影响天气综合安全管理,黑龙江省气象局主要抓好重点工作。
首先,该局制定出台基层作业人员工资标准,会同省人社厅制定出台基层作业指挥人员工资标准,解决基层作业指挥人员工资待遇标准问题;完善基层作业人员津贴补贴和奖励机制,以及社会保险、职业技能评定、劳动保护等政策。
其次,推动基层作业人员纳入民兵预备役管理。省气象局同省军区商定,把45周岁以下的省级高炮火箭检修员、省级高炮火箭操作培训教员、基层作业指挥人员等纳入民兵预备役管理。
此外,省气象局将已经修订的作业点审批制度、作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制度、作业装备年检制度等14项制度,以省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名义下发到各级政府;组织做好安全管理综合执法检查,会同省安监局、公安厅、工信委、交通厅等多个部门到各市(地)、县,对各级政府就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按计划于年内完成全省所有作业单位的等级评定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业务系统建设和新装备试验。近期,省气象局将在全省所有市(地)安装依托东北人影工程开发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会同省农垦总局开发农垦系统适用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
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作业能力持续强化
目前,黑龙江拥有高炮849门、火箭488部、车载式多普勒双偏振天气雷达1部,在13个市(地)和8个农垦管理局所辖173个县(农场)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拥有基层作业人员4000余人,地面作业规模居全国首位;自行研制了新型拖曳式发射器,省财政和农垦总局联合购买了运-12型人工增雨飞机1架,每年还租用1架飞机开展增雨作业。
黑龙江首次运用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应急机动作业队伍开展增雨作业。目前已在哈尔滨、佳木斯、绥化、大兴安岭、伊春、鸡西和大庆7个市(地、区)组建了7支机动作业队伍。各支队伍统一配备1个车载小型雷达和6部火箭发射车,按照省级统一指挥,牢牢把握有利天气条件开展作业,进一步提升原有雷达探测盲区作业指挥能力和作业的时效性、准确性。
黑龙江省政府关于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黑龙江省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行动计划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及其安全管理列为重要内容推进实施。该省在全国较早地成立了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拥有18个成员单位。今年3月,指挥部增加了民政、环保、人社、安监、保监5个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总数达23个,进一步强化了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作用。
在政府主导作用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得到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主动加强与省气象局沟通,推动职责落地。气象部门联合发改委将人影有关项目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联合财政厅对下级政府人影管理工作提出财政方面具体要求;联合公安、交通部门保障作业车辆行驶畅通,要求各地车管部门为作业用车、雷达车等改装车辆办理合法手续;与人社厅协商基层作业人员工资标准及具体执行办法等。
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管理的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全省全覆盖,明确分管领导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了政策环境。
加强标准制度建设 推动人影工作有章可循
根据《黑龙江省人工增雨防雹管理条例》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际,该省不断强化人影工作制度建设。黑龙江先后制定作业点审批、作业单位资格审查、人员培训考核备案、装备年检和报废、飞机增雨安全、作业公告、空域申请、人影弹药储运、信息报告、专用作业装备采购、人影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责任追究处理、省市县三级安全责任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同时省气象局加强对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今年年初,对基层作业点的6项制度重新梳理,统一制作模板,下发至各地并要求制度上墙。
目前,由省气象局牵头制定的《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站建设规范》已由国家标准委员会批准下发,这是人影领域非常重要的一份行业标准。结合全省人影业务发展需要,省气象局对固定作业点、预设阵地、高炮年检、事故调查及培训、天气信息上报、空域申请等方面明确了6个地方标准规范。目前正在制定完善,年内即可完成,这些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人影标准化建设。
落实安全责任 强化气象行业监管职能
全省各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都与下级政府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形成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联动配合、层级管理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推进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建设,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工影响天气行业技术标准,组织监督本级人工影响天气主管机构制定完善本区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依法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安全生产制度保障体系。
黑龙江省气象局作为人影行业监管和管理部门,编制完成了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检查流程和安全检查项目清单,已由省安委会下发到各市(地)、省直管市政府(行署)及省直有关单位。今后将组织省安监局、公安厅、工信委、交通厅等多部门赴各市(地)、县,就各级政府对人影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省气象局组织建设了省级人工高炮火箭弹药专用库房,解决了各地弹药运输问题,确保由专业运输车辆运输、由专业人员押运;建立了高炮装备、炮位位置、弹药管理、作业和人员情况档案数据库,采用数据化管理;印制了全省炮位安全作业射界图,提高了射击方位安全性。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助力人影持续发展
黑龙江省气象局还注重加强对基层作业人员的管理,为人影安全发展提供人员保障。强化专业队伍建设,针对省级高炮火箭检修员、省级高炮火箭操作培训教员、地面作业指导预报员、飞机人工增雨作业指挥人员这4支队伍,每年举办相关业务技术学习和交流;加强人员培训,每年举办省级检修员或教员培训,各市(地)、县局举办岗前培训,确保全员参训;出版的《黑龙江省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人员操作培训教材》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自主编排、拍摄的配套视频教材极大提升了全省作业人员培训的专业性、科学性。
同时,该局进一步规范对基层一线作业人员的聘用、培训和管理,落实相应待遇,最大限度地保持人影管理人员和作业炮手队伍稳定,探索把基层作业人员纳入农村公益岗位;对基层作业指挥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激发从业人员积极性。
(编辑:孙镆涵 编审:袁长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