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七台河等县(市)林业局《中央财政木本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18.02.2016 13:2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七台河市林业局、省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五常、虎林、密山、桦南、孙吴、嘉荫县(市)林业局:
你单位提报的《2016年中央财政木本药材种植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2016年1月27日会议审查,原则通过该《方案》,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会议审查的意见,对《方案》的实施地点、面积、品种、合作单位、技术措施、投资概算、管理机制、图、表等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要使《方案》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各单位要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15〕465号)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将补贴资金投放到项目实施单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发挥补贴资金的作用。
三、各单位要加强项目实施与管理,确保实施进度与质量。要形成林农(林场职工)+种植基地+加工企业+市场营销等合作、联营模式和机制,促进产业链快速形成。
四、各单位要加强科技引领,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单位产量,保证地道药材质量。及时总结经验,提升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强档案管理,对有关的文件、方案、资金使用等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立卷。
黑龙江省林业厅
2016年2月16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8.02.2016 13:27
省种苗站党支部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评议活动
3月23日上午9时,林业厅
孙吴县早抓春季苗木产地检疫工作确保造林绿化质量
为确保黑龙江省孙吴县春季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实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