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北工程2012和2016年度营造林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14.12.2015  10:05

各市林业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大庆市大同区、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林业局,省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林业局,龙煤集团林业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农业部,辰能林业公司,宾西林场,新江林场:

按照我省数字化三北建设的要求,2011和2015两个年度三北工程营造林信息录入工作,经过上下配合,反复修改,共同辛勤努力,现已基本结束。这项工作是第一年实施,由于各地工作人员对软件系统还不够熟悉,基础数据也不够详尽,因此在数据录入报送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存在面积与计划不符、图表不一致、地块面积重叠、小班拐点过少,无法确定图形位置、形状及方向等问题。为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缓解各地数据录入工作量大、时间紧张的压力,防止上述问题的再度发生,对2012和2016两个年度的数据录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进一步完善2012年度县、乡三北五期工程完成任务的内业档案,补齐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小班的GPS拐点坐标和其它因子信息,完成面积要与国家下达三北防护林工程任务相吻合。并将数据及时录入“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工程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于2016年3月15日前上报省林业监测规划院数据图文处理中心。

二、各地要在2016年春季造林结束后,适时进行县级工程造林普查工作,并将2016年小班的GPS拐点坐标和其它因子数据录入“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工程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于2016年8月15日前上报省林业监测规划院数据图文处理中心。

三、数据录入后,经逻辑检查、分析汇总进入数据库,成为三北工程数字档案的基础数据。各地如存在地块消失、面积变化、坐标变化、任务年度变更等因子有变化的小班,要及时上报省三北站,经审核同意后由林业监测规划院修改小班信息,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改。

四、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上报数据,市直属或市郊区以市为单位统一上报数据。省农垦总局林业局,龙煤集团林业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农业部,辰能林业公司,以行业林业管理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数据。省林业厅直属单位各自单独上报数据。各单位上报数据同时要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完成数据上报工作,任务未能完成的单位将作为检查验收对象,将进行重点核查,并向当地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工作未完成情况。

三北工程营造林信息化工作,是一项科学、规范的系统工作,涉及工程所有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小班地块的各项因子录入,工作量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配备固定的专职技术人员,以耐心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学习《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工程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熟练掌握软件使用方法,切实把这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