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突出集体林改工作重点明确下步工作任务
2014年上半年黑龙江省林业厅在巩固集体林改基础,推进林权配套改革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实际问题。一是林改资金投入不足。省级财政、市县级财政投入相当有限,影响到林改工作的推进。二是相关部门的参与不够。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还没有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林农的诉求得不到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下经济扶持资金中涉林的很少。三是相关政策限制问题。目前林农对林权抵押贷款诉求较高,但金融部门考虑到国家银监会的意见,对防护林等抵押融资受到限制,而黑龙江省的集体林大部分是防护林。
黑龙江省集体林配套改革2014年下半年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为了解决配套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攻坚克难,省林业厅制定下半年林业改革工作目标,即按照省委“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培育林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总体要求,继续巩固集体林改基础,维护农民承包林地的主体地位,年底前完成已明晰集体林产权的确权发证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集体林权配套改革,推进现行政策的贯彻落实,着眼解决林农普遍关心的问题,推进林改的不断深化。围绕这个工作目标,省林业厅明确了下步5项工作任务。
一是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会同省银监局研究制定出台黑龙江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活化林业生产要素,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业务相关服务工作。
二是规范林地和林木流转。通过调研,研究制定黑龙江省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县级林权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项服务窗口,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
三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鼓励和支持广大林农和林区职工发展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加工业和森林旅游业,加强国家林下中草药材产业试点的管理,争取用省市县综合财力和相关政策,扶持省级林下经济发展典型,用典型促进林下经济发展。
四是做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推荐工作。继续做好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推荐工作,做好推荐国家级示范社的后续工作。抓好典型树立,用国家级和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鲜活典型,带动全省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全面兴起。
五是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继续与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密切沟通,争取将黑龙江省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