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林区23个林业局全部完成国有林管理局组建挂牌 森工国有林区改革迈出坚实一步

10.09.2017  16:05

  日前,桦南林业局局机关大楼前200多名林业局干部职工身着正装,等待一个重要历史时刻的到来——桦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正式挂牌,已有65年开发建设史的桦南林业局正式更名为桦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至此,森工系统所属松花江、牡丹江、合江“三江”林区的23个林业局全部完成重点国有林区管理局的组建、挂牌工作,这也标志着森工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四分开一转型”的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又向前迈出了坚实有力的一步。

  2017年1月22日,方正、清河、柴河、五营首批四家改革试点单位挂牌;6月30日,新增9家改革试点单位;如今,“三江”林区23个林业局全部“转身”。回首森工国有林区改革的进程,路径清晰、任务具体、推动有力。201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简称中央6号文件)明确了国有林区的定位和基本职能,提出了国有林区改革的总体目标,部署了国有林区的改革任务。2016年12月,根据中央6号文件精神,经国家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批准,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简称省委36号文件),确定了“到2018年,实现政企、事企、管办‘三分开’;到2020年,实现政事分开,从而彻底实现‘四分开’”的“两步走”方案。

  在国有林区改革具体实施过程中,省森工总局以推动改革落实的责任担当,积极谋划,统筹推进,试点先行,快速实施。他们组建了专门的领导机构,一边加强对机构编制和改革成本的测算,一边深入内蒙古、吉林森工集团调研考察,借鉴经验,同时开展林区的社会职能机构现状调研,探索推进剥离移交社会职能等相关工作。两年来,森工林区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部署,通过试点,不断探索、创新、推动国有林区管委会承接社会管理、国有林管理局履行资源管理、划转并成立的经营公司承接企业职能的方正改革模式;属地政府承接社会管理、国有林管理局履行资源管理、分离公司市场化运营的五营改革模式;国有林管理局依据《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履行资源管理、代管社会职能,经营公司承接企业职能的清河、柴河改革模式。

  下一步,省森工总局党委计划在“三江”林区23个林业局完成国有林管理局组建、挂牌的基础上,在今年年底前实现黑龙江重点国有林管理总局挂牌、森工集团总公司改组运营。森工重点国有林管理总局组建挂牌后,内部机构按照“去木、分企、移社”“三步走”构想进行整合,即撤销总局机关内与木材生产和加工相关的机构和部门,同时对职能相近的部门予以合并;对总局机关内具有企业管理行为属性的机构和部门进行分离,划入集团公司,实现政企分离;梳理总局机关内具有社会行政职能属性的机构和部门,待林业局层面社会职能移交完成后剥离移交,最终完成“四分开”改革总目标。(作者:张旭光 王天驰 马一梅 赵辉)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