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全覆盖,黑龙江省林区两级检察院举报宣传月活动成效突出
为推动黑龙江省林区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升级举报中心职能,完善诉讼监督布局,林区检察机关举报宣传活动持续升温,加大力度收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线索,为保障林区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维护林区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保障。
宣传持续升温,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自林区开展举报宣传月活动以来,得到了省检察院领导的大力支持,林区各级检察院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深刻领悟“检察共同体”意识,举全院之力,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
各基层院积极下林场、进工厂、走社区,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切实提高宣传的时效性、广泛性,大力宣传举报范围、举报方式等内容。
清河林区检察院利用电视新闻、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等宣传渠道,向林区百姓宣传举报须知,设立多个集中宣传点,邀请人民监督员、法律援助律师,现场帮助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制作新媒体作品《检察官喊你来举报!》扩大了林区宣传受众面,鼓舞了林区干警举报宣传工作热情。
八面通林区检察院在辖区广场举行宣传,制作的“公益诉讼典案例”展板,吸引诸多群众驻足观看,检察干警热情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以案释法效果良好。为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该院邀请群众在“开展公益诉讼,我们在行动”等横幅上签名,群众用实际行动表达了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宣传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沾河林检察区院深入辖区内的北岗社区开展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宣传座谈活动,邀请了法院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林场负责人、社区工作者等代表参加,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和建议,此外在辖区广场进行多项宣传活动,由沾河广播局全程录像,并在沾河新闻上进行报道,积极引导舆论监督,彰显检察机关监督形象。
桦南林区检察院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工作的认知度,该院以检察联络室为依托,延伸举报触角,深入山上林场,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过程中,对于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检察官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检民热情互动,气氛良好。
兴隆林区检察院为深入推进举报宣传活动,在下林场、进社区的基础上,于8月22日在辖区广场举报宣传活动,省院控申处处长王兴宏在分院副检察长王广军、分院控申处处长胡延新的陪同下一同参与到兴隆院的宣传活动中,活动还邀请了当地林业局政法委书记张清舜及人民监督员张俊阁、姜凤鹏参加,活动当天发放宣传单4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宣传受众约800人次。
方正林区检察院积极开展举报宣传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其中,现场帮助群众利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该院还深入社区、企业、林场等地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范围,送法到基层,不断增强林区群众对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中心工作的理解,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度。活动期间,省院领导侯海峰同志一行到场指导并参与宣传活动,对该院宣传活动给与了肯定。
畅通线索收集渠道,维护公共利益。
在举报宣传月过程中,全林区各级检察机关收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线索23件,其中公益损害线索21件,诉讼违法线索2件,现均已移交至办案部门进行办理,举报中心将对线索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督促办理。此外,分院开通12309热线,并将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布,畅通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举报。举报宣传月过程中,分院共接听来访电话2件,内容分别为申请案件信息公开及法律咨询,分院举报中心已对当事人进行答复。林区各举报中心始终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创建“四零”承诺服务,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加强工作分析总结,梳理受理转办流程。
举报宣传月中,全区已累计发放宣传单、宣传册4500余份,活动当场接待、解答群众问题600余人次,接待参观举报中心群众230余人次,各微信公众号宣传点击量超4200次。鹤立院、兴隆院均在举报宣传活动现场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均已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已转至办案部门进行办理。分院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每日对全区线索进行统计,共收集21件公益损害线索,其中3件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8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2件诉讼违法线索均为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截至目前,成案线索7件。通过线索的受理及转办,进一步梳理了线索受理转办流程,为举报中心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林区举报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强化线索统一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