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民事司法调解工作情况

09.09.2016  22:05



  9月8日上午,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新闻媒体通报近年来林区法院加大民事司法调解力度,为建成林区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情况。黑龙江日报、东北网、黑龙江法制报、森工要闻和黑龙江林业报等媒体记者莅临新闻发布会,对林区法院审判工作给予了热情关注。林区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王峄东同志作主旨发布。

  林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始终以强化民事司法调解力度,提高案件质效,努力为建成林区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重点,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坚定司法调解工作方向,积极探索司法调解方式方法,着力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民事审判法官能动司法作用,最大限度依法适用调解方式化解各类民事纠纷,为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促进林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运转和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全区民事审判调撤率为72.82%,2015年全区民事审判调撤率为74%,2016年1至6月份全区民事审判调撤率为78.90%,调撤率呈现节节攀升态势。实现了司法调解与判决机制、司法工作与社会发展、秩序形成与法治成长的良性互动,有效节约了审判资源;形成了司法主导、职能互补、多方参与的联动调解体系,从以往的法院“单打独斗”转变为社会各方面力量“同台共建”,从对抗式司法解决纠纷方式,转向以法律强制力为后盾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联动治理,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诉权,化解了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实现了民事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审判工作“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结合。

  面临林区社会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林区法院将进一步坚定司法调解方向,强化民事审判法官司法调解能力与技巧的交流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民事审判的调判关系,不断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以新的更优异的民事司法调解业绩赢得全林区社会的认同和信任。

  林区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芦颖和助理审判员于威就司法调解工作有关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