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机关开展向贫困儿童献爱心、送温暖捐助活动

28.12.2016  16:35

    12月27日,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向贫困儿童献爱心、送温暖捐助活动暨2016年第三次志愿者活动在方正林业局圆满完成。

    林区中院机关干警向贫困儿童献爱心、送温暖捐助活动在第三党支部倡议、中院党组的大力支持和全院干警的热情参与下已经持续坚持了三年。今年,林区中院机关继续弘扬这一优良传统,由机关党委和团委发起,在党组成员带头、广大干警积极热情参与下,继续为贫困儿童和社区贫困户献上林区法官的一片爱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董晓阳、机关团委兼职书记李媛等一行5人代表中院干警向方正林业局吉岭小学和方正林业局爱心超市捐助了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足球、篮球等体育用品,棉衣棉裤、毛衣毛裤等过冬衣物。吉岭小学和方正林业局民政局的相关领导、同志们对林区中院的捐助活动表示了诚挚的谢意,感谢林区中院干警能在寒冬之时、元旦来临之际为贫困儿童、贫困户送来爱心和温暖,并邀请林区中院的同志参观了吉岭小学校和林业局爱心超市。

    林区中院多年来坚持开展“扶困助贫,向社会奉献爱心”活动,为灾区捐款捐物、为贫困儿童捐衣捐物,慰问烈士家属、孤寡老人,与退休困难老党员结成一帮一扶贫对子,为他们送去生活用品。关爱社会,奉献爱心已成为林区中院队伍建设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