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构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互动机制 司法保护绿水青山

05.06.2018  20:49

    5月31日至6月1日,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在亚布力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举办了黑龙江省林区法院第三届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暨司法实践基地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和要求,开启黑龙江省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征程。

    省法院有关业务部门、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省检察院林区分院、省林业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林区中院和23个林区基层法院的负责人及从事司法调研人员参加研讨。

    研讨会上,与会嘉宾和代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牢记为秀美林区添绿护航使命,不断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和司法服务新模式,以苇河林区基层法院为试点,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中全面推行司法生态修复机制,形成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取得良好会议效果。同时,代表们还广泛讨论了黑龙江省林区法院作为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的工作推进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达成两级法院全力推进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共识。

    据了解,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首批也是黑龙江省首个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创造了多个全省首次:2016年黑龙江省林区法院举办了全省首届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2017年在全省首次启动司法生态修复机制;2018年5月挂牌成立全省第一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本届研讨会是全省首次举办四级法院代表齐聚一堂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也是全省环境资源司法领域首次司法审判机关与法学理论界实现对接,形成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有机结合,构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互动机制,坚持创新意识贯穿始终,为黑龙江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不断前行奠定基础和提供动力源泉。

    最高法院环资庭充分肯定了黑龙江省林区中院创新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全面推行司法生态修复机制取得的成效。随后组织召开了“最高法院林权和水资源纠纷审判专题调研座谈会”,最高法院调研组同各与会单位和部门的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国有林区的相关情况。会后,与会人员一起参观了苇河“赔偿林”植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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