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引领法院工作

10.12.2014  21:40

        近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各部门干部集中听取了林区中院常务副院长朱晓天同志题为《深刻领会内涵和实质,用全会精神引领中院各项工作上水平》的党课辅导。院长李大伟同志做重要讲话。

        讲座从依法治国重要意义、总目标、基本原则、总体布局、主要任务等9个方面深刻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要回顾了林区法院体制改革以来在审判业务、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根本性转变。讲座指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是落实全会精神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的组织基础。作为林区中院的中坚力量和干警的表率,中层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养成脚踏实地的态度、无私奉献的精神、顽强拼搏的作风,带领全院干警努力把工作做好,树立司法权威和人民法官公正形象。必须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带头弘扬“规矩、实在、理性”的精神和“担当、坚守、创新”的品质,引领干警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高运用法律能力、驾驭庭审能力、司法调解能力和判决说理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学习型、专家型、忠诚型、廉洁型、服务型法官。不断创新是落实全会精神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的必然要求。中层干部要以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学会用新的理念、新的视角、新的思维、新的高度审视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要提升审判管理效果,实现压力与动力的良性互动,推动案件优质高效办理;要在四中全会绘制的法治系统中,提振精神,充分发挥法院作为法律实施主体机关的职能作用,找准定位、实现价值、推动中院发展。要做到默默奉献干在前,关键时刻冲在前、服务大局走在前,以优良的作风、优质的工作、优异的成绩,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审判工作中较好地体现敏感性、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合法性,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系。创先争优是落实全会精神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的有效途径。林区中院党员干部要在掌握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上创先争优,做讲学习的表率;在落实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质效上创先争优,做讲政治的表率;在讲党性、讲原则,公正无私、言行一致上创先争优,做讲正气的表率。坚持做人做事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保证全院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从而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从而推动中院机关形成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

        李大伟院长在党课结束后强调要求,要将党组成员讲党课作为加强干警政治思想理论学习的一项制度坚持下去、发扬光大,每年初纳入计划、确定内容、制定日程;要将党组成员给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讲党课的好做法进一步延伸,形成各支部书记和党小组组长给本支部和党小组的党员干警讲党课的机制,在林区中院形成浓郁的学习氛围;要将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2014年底和2015年上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分专题定期组织学习,将全院干警的政治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奋发努力、开拓创新、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