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林区基层法院三项措施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08.09.2015 14:33
本文来源: 法院
绥阳林区基层法院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采取三项措施尊重与保障律师依法诉讼的权利。
为律师参加诉讼提供便利。在一楼审判庭隔壁房间,为律师设立了休息室,为来院诉讼律师提供桌椅、碳素笔、纸张、电脑等办公设备,在休息室放置文件柜,方便律师存放物品。
切实保障律师的法定权利。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规定自立案时起,律师便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依法保障律师的申请调查取证权,依律师申请,经法官审查后,由法官向相关部门调取档案材料,向相关人员或部门调取证据材料,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依法保障律师的辩护辩论权,在法庭陈述、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充分听取律师对于案件的陈述和意见,对未提供书面代理意见律师的辩论意见,由书记员当庭予以详细记录。
畅通与律师的沟通渠道。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和设置律师信箱等方式,充分征求律师对法院工作及法官办案的建议和意见。
通过上述措施的运行,使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林区法治社会建设发展。
本文来源: 法院
08.09.2015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