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法院实现人民陪审员参审规范化
林口县人民法院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审判参与权,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保证提高陪审率的全体下,以制度化推进陪审工作规范化。
规范陪审员选任程序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今年年初,根据全国人大及最高院的要求,以考试、考核的规范程序,在社会中选任数十名人民陪审员,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予以任命,截至目前,全院人民陪审员人数为94人,人员结构来源于社会各界,学历均为高中以上,充分保障了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和学历素质。年初举办为期三天的任职培训班,并采取鼓励自学、庭审观摩等学习方式,多次开展典型案例分析、法律知识专题讨论、调解经验交流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活动,保障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理论储备方面的基本技能。
规范陪审员参审程序 保障参审法定权力。该院根据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在需要陪审员参审案件时,通过自动选号系统,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陪审员参审名单,规范参审程序,防止人为选人、人情选人的情况发生,也充分保障陪审员平等、公开参与审判的权力。承办法官在开庭前要提前5至7日通知陪审员参加庭审,在开庭三日前召开由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庭前会议,保障合议庭成员在开庭前了解案情、开庭时掌握案情、开庭后分析评议案情,注重发挥陪审员对基层情况熟悉、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根据陪审员的专业优势和基层工作优势,鼓励陪审员在庭审中主动提问,并在庭审结束后主动参与案件调解,从而保证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真正发挥作用。
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待遇。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补贴和实施陪审员制度所需的经费足额发放,所需开支列入法院业务经费预算,报财政部门足额拨付,按时统计、发放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案件审理时发生的合理补助,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不断提高参与补助的标准。此外,院党组和全院干警更加注重对人民陪审员的人文关怀,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和解决陪审员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稳定人民陪审员队伍、保障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该院陪审员今年参与审理案件100余件,占普通程序案件80%以上,尤其在刑事附带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中的一些社会热点关注的案件,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情况下,调撤率同比显著提高,也受到县委、人大和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取得良好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