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法院司法建议获企业积极回应
09.12.2017 02:34
本文来源: 法院
林甸法院通过对近年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分析研判,发现一些案件的当事人存在逃避债务,恶意躲避送达现象。为解决此类案件送达难问题,为金融机构提供司法服务,提高办案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林甸法院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甸支行发出题为“增加当事人送达地址条款依法保障金融债权”的司法建议,建议银行在拟定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合同条款时,增加关于当事人送达地址的条款,并明确该地址不但适用于银行各类通知的送达,亦适用于在诉讼阶段接收人民法院的各类诉讼材料。当事人签字确认该条款后,该地址在诉讼阶段将作为送达地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甸支行收到司法建议后,及时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报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高度重视并及时反馈意见,认为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内容具体明确、措施可操作性强,并将该司法建议上报省行作为经验加以推广。
本文来源: 法院
09.12.2017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