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法院大力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

15.02.2016  17:38

        根据《全省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实施细则》、《大庆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实施细则》,林甸县法院制定了《林甸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络公布实施细则》,从裁判文书的公布范围、文书要求、公布流程、检查及舆情处理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由主管院长进行了专题授课。

        林甸县法院将1990年以来的57000余本卷宗全部扫描至审判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诉讼档案电子化,当事人或者律师凭有效证件既可到法院档案室进行公开查询,又可利用电子卷宗查询,只要知道原告名称、被告名称或者案号中的一项就能查找到该案件的电子卷宗,大大提高了查找卷宗的速度。当事人、律师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查阅、复制范围,全部做到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完成查阅、复制,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依托数字化法院应用系统,将所有诉讼案件一律从网上流转,从立案起,其信息全部纳入数字化法院应用系统,由流程监控相关部门利用网络进行实时监控,使案件管理实现了全院内部公开,每件案件都做到了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大大增强了监督、管理和考核的透明度,增强公开效果。目前,林甸县法院数字化法院应用系统正在增加司法公开模块,调试完成后,当事人登陆诉讼无忧网站通过输入查询码可获取案件名称、案号、案由、立案日期、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的姓名、办公电话、送达、庭审时间、审理期限、审限变更、诉讼程序变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