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显成效

15.04.2016  17:03

  年初以来,林甸县法院将规范裁判文书上网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措施,通过四项举措,全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第一季度,该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各类生效裁判文书221份,真正实现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零遗漏、不拖延、无瑕疵、常态化。

  一是明确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各承办法官对本人审理案件的文书负责,各业务庭确定一名内勤人员对本业务庭的文书进行管理,凡是符合上网条件的文书经过技术处理交由审管办公开,不符合上网条件的文书必须经过庭长、主管副院长层级签批,并说明不公开原因交由审管办备案。同时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台账,每月底与审管办司法统计进行比对,确保数据的统一性。

  二是规范上网标准,保证文书及时上网。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作为本院司法公开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学习上级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使法官充分地掌握裁判文书上网的范围、上网时限、应当隐匿的信息及修改方法等要求,为防止拖延上网的情况,我院还对各类文书上网时限作了细化的统一规定。

  三是强化文书制作,提高上网质量。审管办对上网的文书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部分文书写作中存在的语句不通,逻辑运用不当,滥用标点等现象进行整理,明确了全院各业务部门在今后制作法律文书时必须遵循的规范要求,从而保证了文书的上网质量。

  四是转变管理方法,做实监督工作。审管办转变以往粗放式管理方法,按周对生效文书进行跟踪,按月对公布裁判文书的数量及质量进行通报,对没有及时上网、文书质量存在问题的法官点名通报。现在我院的法官已形成了文书上网的工作习惯,大大提高了此项工作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