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林甸清除公益性岗位冒名顶替人员103名

18.08.2014  11:52

   林甸揪出“冒名顶替”103人

   中秋、国庆将是纪委重要检查节点

  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到了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作为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将以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8月15日,记者从林甸县纪委了解到,年初以来,林甸县纪委监察局抓住重要节点,突出关键领域,全面推进“双十行动”、“七查七治”、深化“四风”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截至6月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件,处分违纪人员48人。

   清除冒名顶替103人

  林甸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以来,林甸县纪委监察局开展工作纪律、公车私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管理等专项监督检查17次,清退办公室超面积2205平方米,公务接待和各类会议同比分别下降40%,清除公益性岗位冒名顶替人员103名,发现违反机关工作纪律问题6个,公车私用问题2个,“吃空饷”问题2个,违规操办升学宴等喜庆事宜问题3个,共处理党员干部15人,其中党政纪处理5人。

   立案调查“不作为”7起

  林甸县纪委监察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强化对市场监管主体进行“再监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半年来,林甸县纪委监察局已对北环路违规建筑事件、县畜牧局动检所乱收费问题等7起失职、违规收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有10名部门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被问责。

   查处大案要案14件

  林甸县纪委监察局处置线索和案件查办及时与市纪委相关科室请示报告,重要案件向市纪委进行带卷汇报。同时,加大县纪委对基层纪委办案领导和指导力度,对基层纪委办案领导方式进行明确,切实做到案件查处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查处。

  截至6月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件,处分违纪人员48人(移交检察机关7人),其中大案要案14件,处分乡科级10人,有力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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