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仲前三季度涉案标的五亿元九月份物业合同纠纷高居榜首

13.06.2014  02:34

 
  2013年前三季度,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51件(不包括分支机构),与去年同期的135件相比,受案数量上升86%;涉案标的5亿元,与去年同期的3亿元相比,涉案标的上升66%。受理案件中,房屋类合同纠纷71件,占28%;物业服务合同纠纷65件,占26%;建设工程合同纠纷45件,占18%;购销合同纠纷12件,占5%;招标代理合同纠纷10件,占4%;拆迁纠纷8件,占3%;租赁合同纠纷6件,占2%;其他纠纷34件,占14%。同时,2013年前三季度审结案件166件,其中裁决61件,和解撤案及调解105件,调解率63%,与去年同期的43.97%相比上升了19个百分点。
  九月份受理的案件中,物业纠纷数量高达53件,占九月份受案总数的68.83%。本月物业纠纷数量上升显著的主要原因:一是从2012年11月1日起,《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六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活动出现纠纷时,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增加了物业纠纷可用仲裁机制解决的条款,使更多的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知道了“物业纠纷还可以仲裁”。仲裁解决物业纠纷具有自愿性、灵活性和快捷性等特点。把仲裁列入立法解决物业纠纷在我省尚属首次。二是今年三月份,哈尔滨市“物业管理年”活动全面启动,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物业公司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以全面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实现新突破,同时扩大了物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水平。三是本会今年积极推广普及仲裁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对仲裁法律制度的了解,以发挥仲裁法律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醒物业公司和业主:物业服务必须规范化,严格按照双方的合同提供服务,对服务事项及流程加以明示;物业收费及公共设施等维修透明化,让业主放心满意地交费,赢得业主的信任;要达到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双重满意,及时沟通是关键,双方存在良性的沟通,才有利于矛盾的解决及长久的合作。

 
 
供稿单位: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