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9月底前淘汰黄标车可领千元至两万元补贴

19.06.2014  09:50
黄标车补贴标准

   补贴范围: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车辆 补贴标准:1000元至22000元

  黄标车尾气排放相当于新车的5-10倍!为让冰城天空更蓝,百姓更健康,哈市推出新举措:鼓励单位和个人提前淘汰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黄标车,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的,市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淘汰黄标车的通告》。其中,明确了补贴范围及条件:从即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在哈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含利民开发区)、阿城区等八个城区注册登记的非财政供养的黄标车,其所有人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享受补贴政策。

  哈市明确了补贴标准,对自愿提前淘汰报废的黄标车,按照车辆类型、注册登记时间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并编制了具体补贴标准表。

   五种情形不享受补贴

  (一)财政供养单位所属的黄标车(财政供养单位是指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者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

  (二)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6月1日前的黄标车;

  (三)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五)转籍到外地的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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