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重点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会在省档案局召开

15.09.2016  15:37
黑龙江省档案局副局长付杰作重要讲话(摄影/刘彤) 会议现场(摄影/刘彤)       9月12日,黑龙江省国家重点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会在省档案局召开。来自全省73个市(地)县档案局(馆)业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省档案局(馆)相关处室人员共计9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

省档案局副局长付杰参加会议并讲话。他着重分析了全省“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这次培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扎实推进我省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的稳步开展,规范文件级目录数据的采集工作,建立全省明清、民国、革命历史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及时完成向全国明清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全国民国档案资料目录数据中心、全国革命历史档案资料目录中心报送目录数据任务。他强调,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是“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是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省档案局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黑龙江省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黑龙江省“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主要工作职责,提出工作要求。开展全省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工作,需要全省上下协调一致,紧密配合,各市(地)档案局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国家重点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采集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实施好本地区国家重点档案目录数据的采集报送工作。付杰副局长还对全省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档案局有关专家就明清、民国和革命历史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采集范围、相关标准以及具体操作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对《黑龙江省“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做了解读,并现场与培训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和问题答疑。

这次会议不仅是一次培训会议,更是是一次动员会,通过培训,将有助于全省各地充分理解和准确把握全省国家重点档案文件级目录采集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推动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促进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有着积极推动作用。

 

 

 

                                                    省档案局信息处  王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