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法院为农村信用社改制提建议 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

10.12.2014  21:40

        12月5日,桦南法院院长王刚同志带领该院民事审判庭、派出法庭、执行局的部分法官一行8人来到桦南县农村信用社。针对在近期开展的涉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农村信用社召开座谈会,桦南县农村信用社崔文铭理事长带领该社各分社主任参与了座谈。

        在座谈中,该院副院长卢震同志针对在审执农信社不良贷款案件中发现的农信社贷款流程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财产抵押担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存在问题,分析了成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该院参与座谈的审执部门的法官,还针对信用社各分社主任提出的书写诉状时如何开列当事人,诉讼中如何申请保全等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困惑,以案释法进行了详细解答。

        在座谈中,崔文铭理事长表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并开展了涉农信社不良贷款专项速执活动,帮助农信社收回大量不良贷款,盘活了信贷资金,改善了信贷环境,为支持农村信用联社改制扫清了障碍,注入了新的资金和活力。

        该院院长王刚同志表示,维护县域经济社会良好的法治环境,倡导建立优良的社会征信体系,服务保障金融企业发展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及上级法院的要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桦南法院会一如既往的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