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室主任谈落实】杜海波:注重精准发力 持续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24.03.2022  16:21

     【按】 2月22日,黑龙江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省检察长会议后,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迅速学习贯彻,结合本条线的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注重工作效果,全面进行了贯彻落实。   省检察院办公室《检察工作简报》专刊特邀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谈体会、谈思路、谈措施、谈办法。   从今天起,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予以转发,供各地学习、交流和借鉴。

着眼四个方面实施精准监督

持续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

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主任    杜海波


  黑龙江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杜海波提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坚持“稳中求进、风险评估、规范高效”的原则,聚焦监督诉讼违法,实现从面上监督向精准监督的转变,着力发挥职务犯罪侦查的利剑作用,着重在以下四个方面精准发力,持续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省院党组决策部署、高继明检察长工作要求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地落实落靠。
坚持政治引领 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以监督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政治忠诚、担当尽责体现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   一是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加强对重要被监管人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的检察监督。加强安全防范及出入监(所)等关键环节的检察,着力发现可能导致脱逃、死亡、疫情传播等事故发生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监督监管场所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被监管人员死亡、事故处理相关规定,防止出现负面舆情。在事前防范上下功夫,督促办案机关和看守所严格执行换押制度、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坚决防止超期羁押、久押不决问题反弹。   二是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司法保护。落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措施,以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会签的《黑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外出管理工作会议纪要》为抓手,监督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强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销假、监管等工作。   三是加强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联合法院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注重“打财断血”,推动刑事案件特别是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案件的财产性判项得到切实执行,坚决不让罪犯逃避处罚、在经济上得到好处。
坚持提质增效 着力发挥好“巡”和“驻”的融合优势
    以《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实施为契机,落实全省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总体方案,深入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一是做到内外兼顾。准确把握巡回检察的双重任务要求,对派驻机构和监管场所同步巡检,以巡回发现问题,反向审视派驻检察职履情况,促进派驻真正担起责任、履职尽责,防治监管失职违法。   二是做到刚性监督。充分实践“管理失范纠正、监管违法追责、犯罪行为打击”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完善“巡回+派驻”相互融合、互为支撑的监督机制。   三是做到筑牢基础。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强化派驻检察力量,研究解决派驻检察虚化、弱化问题。继续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监控联网信息共享建设。
坚持积极稳妥 着力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敢于监督、做到善于监督,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   一是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省院发挥好统筹指导作用,坚持线索统管、立案请示、备案审查等制度,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异地交办。各市分院承担起主体责任,调动基层院全面参与,以专班模式组织办案,全力构建起更加有力的侦查一体化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线索管理机制。加强与扫黑办、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健全线索移送、反馈机制。注意收集业务部门办案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强化线索意识。省院采取整体统筹、分片督导、包案指导等方式,挂图作战、压茬推进、销号管理。   三是完善质量监控机制。严格立案标准,侦结案件原则上一律依法移送起诉、交付审判,坚决防止因办案质量问题导致撤案、不起诉或无罪判决案件的发生。建立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向省院报告制度,依法慎重决定、妥善处理。建立不起诉率、定罪免刑率预警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和改进解决。严格落实市分院检察长作为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严守安全底线。
坚持突出重点 着力带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整体创新发展
    自觉能动履职,依法开展监督,带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整体创新发展。   一是聚焦安全稳定。加强安全防范检察和出入监(所)等关键环节的检察,着力监督纠正可能导致脱逃、死亡、疫情传播等事故发生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被监管人员死亡、事故处理相关规定,防止出现负面舆情和恶意炒作。在事前防范上下功夫,严防超期羁押、久押不决等问题反弹。   二是聚焦保障大局。积极参与平安龙江建设,认真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促进降低再犯罪率。主动对接民营经济发展需求,监督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强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销假、监管等工作。   三是聚焦履职尽责。做实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做强暂予监外执行涉医材料技术审查协作机制建设,对“减假暂”中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