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自我举报案不能止于重审

26.11.2014  12:12

  安徽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办错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已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检察官说,举报自己,是因为办案期间所做决定都非其本意,而是依领导意见作出。

  据孟宪君介绍,2005年,他被单位指派审理一起经济案件。在弄清楚案件来龙去脉后,他认为当事人高尚不存在违法行为。但因为领导要求,案件被起诉到法院,一审结果是高尚无罪。在有关领导干预之下,他又被迫执行检察院的抗诉决定,最终二审判决高尚挪用资金罪成立。

  因为有关领导的坚持,当事人从无罪变有罪,并由此走上了漫漫申诉之路,检察官多年来一直良心不安。耐人寻味的是,当孟宪君自我举报之后,相关部门开始调查他,把他二十多年里办的案子卷宗拉到市检察院去复查,并调查其儿子的银行账户。那个神秘的领导是谁,为何对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如此热心,本来需要首先调查一个明白。有关部门面对举报,当年的案件还没查清,却忙着查举报人,个中原因更是让人浮想联翩。

  对这起检察官举报自己的案件,有关部门除了重审清楚,还应当追查那个神秘的领导为何要干预这个案件,有没有涉及腐败,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河北·刘昌海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