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发挥司法保护作用让创新创业者坚定信心
讲述人:田立坤(全国人大代表) |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了新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如何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让创新创业者坚定创新信心、增强创新勇气、提升创新活力,已成为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任务。”
我是做技术出身的,一直非常关注知识产权保护这块。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多次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司法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激励科技领域创新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枢纽环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层出不穷,也使产权司法保护面临新的考验,对办案人员专业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让创新创业者坚定创新信心、增强创新勇气、提升创新活力,已经成为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任务。
2018年,我当选全国人大代表,通过调研,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为科技创新提供高效司法保障的建议》。
抓住创新发展中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关键环节
在建议中,我提出,要依法维护科技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尊重市场运行规律和科技研发通常做法,认真研究和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对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注意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法律专家意见,依法妥善处理,坚决防止把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甚至改革创新视为犯罪。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办案措施,对于正在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等关键岗位的涉案科研人员,尽量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于科研单位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一般不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作为一名企业家,我对于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社会环境有深刻体会。
我认为,要抓住科技创新发展中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关键环节,按照知识产权法治化的要求,依法履行好批捕、公诉职责,突出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以及侵犯商业秘密、非法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妨碍科技创新的犯罪,及时打击处理侵犯科研人员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犯罪,保障科技创新主体的动力和合法权益。重点打击和专项整治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事关国家和社会利益,直接关系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网络侵权等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的犯罪,支持、保护各类主体依法开展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
我特别建议,检察机关要强化科技领域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创造良好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办理侵权假冒犯罪案件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涉及科技领域的刑事案件,如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不当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加大对涉及科技领域民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注意从是否有利于创新发展,是否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来考量和决断,严肃查处涉及科技创新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在履行检察职能时,注意发现和监督工商、税务、规划、专利、版权等行政执法机关的不规范执法行为,以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纠正,保障科技创新稳步实施。
最高检答复让我对科技创新的明天充满信心
建议提出后,很快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回复。最高检在回复中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办案为核心,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质。
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找准检察机关保障、促进和服务科技创新的定位和切入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支持创新探索,宽容创新失误,保护创新成果,为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工作者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依法惩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假冒专利权、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
同时,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最大限度减少因办案而给科研创新带来负面影响。根据《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充分考虑科技创新工作的体制机制和行业特点,保护科研人员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新成果获取的合法收益。为推进两法衔接,强化对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监督。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动建立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线索通报、信息共享、证据移交、案件协调等协作机制,着力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积极制发检察建议,及时堵漏建制。
最高检在回复中还表示,下一步将立足办案、稳步提高办案质量,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适时会同最高法研究制定司法解释,必要时提出立法建议,统一司法尺度,规范司法实践,进一步严密法网,积极服务知识产权强国战略。
最高检的回复让我充满信心,我将全身心地投入到履职工作中,并希望通过自己和全体代表的努力,实现法治护航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
(田立坤: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会员,哈尔滨凯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技术总监)
(文字整理:本报记者韩兵 通讯员刘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