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补短板强弱项 不断增强检察履职能力 ——各地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之二

11.11.2019  09:30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各地检察机关继续通过不同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部署。各地要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新时代检察履职能力,以全会精神为指导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

  天津 11月4日,天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要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要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融入各项制度体系的建设中,深入开展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维护安全稳定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方面调查研究,找准天津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不断增强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完善天津治理体系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吉林 11月4日,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尹伊君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部署。会议要求,全省检察人员要结合检察工作职能,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始终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着力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补齐吉林检察工作短板和弱项。全会提出的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方面内容对各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部门要对照13个方面制度优势,深入查找和发现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积极解决和改进,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黑龙江 11月6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这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情况、突出问题,找准定位,领会全会精神,抓好学习贯彻。要在坚持全面深入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等决策部署。要强化学习辅导、督促检査和对下指导,不断把学习全会精神引向深入。

  江苏 11月5日,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谋划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聚焦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量等思路举措,增强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贡献度。要聚焦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重大课题,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检察队伍。要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取得新突破。要大力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紧围绕环境资源、食药安全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强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工作,切实担当起国家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

  安徽 11月4日,安徽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结合检察机关职责使命,进行主题研讨交流。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新时代检察履职能力。要“提能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贯彻好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落实“四个铁一般”要求,努力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新时代检察队伍现代化水平。要“重落实”,对标13个“坚持和完善”,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决捍卫者、积极推动者和模范实践者。

  福建 11月6日,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霍敏主持召开省院机关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强调,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善于把握检察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办案及时发现国家治理中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这一重要法律监督方式,促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认真总结有福建特色的涉台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持续丰富内涵、完善机制做法,用好特色检察展示平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以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山东 山东省检察院日前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山东检察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学习贯彻的初步意见措施。会议要求,要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各项要求,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和配套制度,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加强试点工作成果转化,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通过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推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公开听证、法治宣传等活动,着力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河南 11月4日,河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要求,全省各级院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主题教育、巩固深化教育成果结合起来,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要做好结合文章,自觉做到业务与政治有机结合、业务与大局有机结合、业务与为民有机结合、业务与队伍有机结合,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的深度融合、抓办案与顾大局的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制度体系,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湖北 11月5日,湖北省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第七次集体学习,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专题研学中央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主持会议。会议传达了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关于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服务大局各项工作,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更加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重点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检察建议水平、做优做实涉检信访工作。

  湖南 11月5日,湖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叶晓颖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着重从五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宣讲活动,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二是坚决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三是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四是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和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途径,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工作,为湖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五是切实加强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锻造一支“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广东 11月7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学习贯彻落实措施,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主持会议。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上来,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把法定职能的行使与落实党的绝对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紧密结合起来;要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充分运用监督智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检察理论、检察制度和检察文化的自信,对照各项工作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省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广西 11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主持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全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出初步意见。崔智友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总体思路、目标和战略部署,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及时跟进更新检察理念,认真总结、深度思考新时代检察工作,运用好检察制度优势,以优质高效的办案引领社会进步、推动良法善治。全区三级检察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切实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贵州 11月5日,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充分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能,全面推进“十大业务”,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智慧。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检察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担当有为、真抓实干,确保年底交出一份漂亮的成绩单,谋深谋新谋实明年工作。

  甘肃 11月4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提出初步意见。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惩治、预防、保护、教育等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司法办案,及时发现国家治理中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促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要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优化创新监督方式,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要求。

  青海 11月4日,青海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要切实增强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思维,维护制度权威,自觉尊崇制度,坚决按制度办事,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检察制度的忠实践行者,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都要自觉对标对表。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当前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扎扎实实抓好正在做的各项工作,以全会精神为指导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

  (记者陶强 孙峰松 韩兵 吴贻伙 张仁平 匡雪 孟红梅 蒋长顺 张吟丰 韦磊 邓铁军 张安 南茂林 李维 通讯员王馨 张海婷 徐红喜 邓七一 陈敏 王丽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