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高继明:学好党的历史 坚持三个自觉
学好党的历史 坚持三个自觉 |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高继明 |
站在特殊历史时期的新起点上,纪念党的生日、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我们要更加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学习好党的历史,传承好红色基因,让党和人民的事业千秋万代,让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这是我们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就是要进一步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要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探索创新,推进智慧党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要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宝贵经验传承好、发扬好,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前进力量。就是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必须秉持鲜明的政治属性,在任何情况下都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使检察工作体现党的意志,符合党的政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站在特殊历史时期的新起点上,纪念党的生日、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我们要更加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治自觉。读懂历史,才能读懂时代,才能引领时代。100年党史,镌刻着我们党艰苦卓绝战斗的历程,见证着新中国的发展壮大,书写着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彰显着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并融汇于今天波澜壮阔的新时代。在这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已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更加接近,我们既要心系“国之大者”,但更要增强为美好生活奋斗的使命感。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纪念党的生日,要求我们必须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聚焦大局、融入大局、保障大局,从事的任何一项工作,办理任何一个案件,都要统筹考虑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把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治理成本,以最小的检察付出、司法付出达到最佳的社会治理效果,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效果,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检察机关具有鲜明的人民性,纪念党的生日,要求我们必须把为民司法作为根本宗旨,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时刻聚焦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在司法实践中,要始终维护好、捍卫好人民的合法权益,办好涉及民生的“小案”、做好涉及民生的“小事”,始终把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作为衡量我们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把检察工作的好坏交由人民来评判和检验。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纪念党的生日,要求我们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使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的检察监督理念,真正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探索司法公正长效机制,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落实司法救助政策,使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制裁和惩罚,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实际行动树立法律权威,使公正司法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站在特殊历史时期的新起点上,纪念党的生日、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我们要更加坚定“履行检察职责、落实司法责任”的检察自觉。党的历史是由不同发展阶段组成的,是由党的领袖、党的优秀分子团结带领全党同志共同书写的。我们回首、学习百年党史,是为了更好地书写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党史。“国家兴亡,我有责任”。每名党员都是新时代党史的书写者,每名检察人员都是新时代党的检察事业的践行者。我们坚定检察自觉,必须忠诚履行检察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惩治犯罪、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坚定检察自觉,必须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健全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以科学管理推动“规范司法、提质增效”,以科学管理强化制度执行。着力培养检察职业精神,全力提升队伍的政治素养、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思想防线不松懈,法律红线不逾越,道德底线不突破,纪律高压线不触碰。我们坚定检察自觉,必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针对执法办案质效不好的问题、检察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一些业务工作明显滞后的问题、薄弱基层院转化的问题和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等,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要牢固树立“不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忧患意识,通过争先创优,让优势项目步入全国先进行列,常规项目步入全国的第一方阵,劣势项目迎头赶上,推动我省检察事业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