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已由应急性超常规防控向常态化防控转变、全省上下深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有序恢复推进?5月20日,在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各项检察工作推进会上,受省检察院高继明检察长委托,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会精神,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各项检察工作,确保年底前顺利实现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检察工作再加速。
步延胜常务副检察长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正视不足,切实增强抓好各项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围绕全省检察长会议确定的任务,紧盯各条线重点工作,坚持决心不变、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因时因地制宜,谋划好疫情防控常态下提升各项检察工作质效的制胜之策。
“要高效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不仅要把前期落下的‘功课’补上来,还要迅速追赶进度,把后续新增工作量统筹谋划进来,确保如期实现各项工作目标。”步延胜常务副检察长强调,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抢抓工期,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要狠抓指标提升。要针对主要业务指标,逐条逐项对照自查,挂条挂账对号入座,找到短板,分析原因,抢抓进度,力争二季度实现办案数据大幅提升。要聚焦下滑幅度大、追赶难度大的指标,分类施策,集中优势兵力攻坚克难、强力推动,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体现责任担当。
二要狠抓重点工作。在刑事检察方面,要以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全面落实确定刑量刑建议、羁押必要性审查、派驻检察、办案数据共享平台为牵引,提高办案效率,拓展监督线索来源,拉动监督数量质量提升。在民事检察方面,要着力强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合同履行、劳动争议、医疗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执行监督案件的办理。在行政检察方面,要以“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为契机,办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案件,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做深做实。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要紧紧围绕保护黑土地保障粮食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湖生态保护、医疗废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防疫物资资金补助、国有财产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
三要狠抓措施创新。要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探索运用“云”技术破解办案监督面对面难题,推动网上办案提审出庭常态化;要落实案件调卷窗口前移机制,有效解决办案时限问题;要落实信息互通共享和专家辅助办案机制,充分运用智慧检务等信息化手段推动刑事、民事、行政监督事项公开听证宣告制度。
四要狠抓力量投入。要科学合理调配检察资源,集中优势资源,切实加强“四大检察”办案力量投入;全面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有关规定,鼓励、引导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步延胜常务副检察长要求,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着力加强对全省各项重点检察工作的督促督导。要全面落实各级院班子的领导责任。各级院班子要压实领导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迅速组织对标对表,将提质增速作为首要任务盯紧抓实,倒排工期,专班督导,驻点推进工作提速,逐案推动速审速结、高质量办理,只争朝夕、全力以赴把受疫情影响的“检察工期”追回来。要全面落实各级检察长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院检察长要抓好组织领导、做好工作统筹,细化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统筹谋划、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科学有效组织抓落实,确保“四大检察”各领域、各条线工作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坚持以上率下,亲自挂帅、亲自出征,高位推动疫情防控与检察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要全面落实上级院督办指导责任。要落实案件指标月通报制度,省检察院要对重点专项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完成期限;省检察院、市(分)检察院要坚持每月同步通报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建立在办案件联点包片机制,实地督导推进重点工作;要严格落实通报约谈问责机制,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会议采取远程视频形式进行,省、市两级检察院共设会场17个。省检察院在哈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其他省管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分)检察院班子成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按下“快进键” 检察工作再推进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各项检察工作推进会在哈召开 -
哈尔滨12:36 21.05.2020 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