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助力法律援助
05.06.2017 09:50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主办
近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因公受伤请求赔偿,农民工请求给付劳动报酬等法律援助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开展支持起诉。
根据该意见,法律援助机构对于符合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告知受援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受理、快速办理、限期结案。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时,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告知、帮助当事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
据介绍,今年年初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大力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办理支持起诉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起诉工作原则、案件范围、支持起诉方式等问题,并制作支持起诉意见书样本印发全省,为下级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提供基本遵循。各地检察机关全面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工会、妇联、残联、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联合召开座谈会、会签文件等方式,协调解决支持起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构筑困难群众权益保障防线。今年1到5月,我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支付赡养费、医疗事故赔偿等纠纷支持起诉案件122件,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34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者:王功杰 那可)
(责任编辑: 齐雪莹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主办
05.06.201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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