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张军强调
加强双向保护综合保护
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
1月19日下午,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程丁 摄
1月19日下午,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程丁 摄
正义网北京1月20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姜洪 李春薇)1月19日,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强调,要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军指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任重道远,党和人民寄予厚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未成年人国家保护大格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责任、地位。要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需求的高度,推动党的未成年人检察事业不断深化,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开展,把国家法律保护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
张军要求,要更新司法理念,引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对犯罪未成年人坚定不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一体贯彻好“保护、教育、管束”办案理念。要把握办案规律,把标本兼治贯穿全过程,“一号检察建议”就是很好的范例。要落实宽严相济,该追诉的必须依法惩治,能宽缓的尽量从宽到位。要加强双向保护,既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要做好综合保护,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原则上可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办理。
张军强调,要坚持督导而不替代,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各职能部门协力推进,检察机关要通过具体办案发现法律法规落实中的突出、系统、普遍性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工作协调机制促进职能部门履职,但不能代替政府等有关部门做具体工作。
张军要求重点做好几项具体工作:一要“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助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二要研究推动专门学校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的工作衔接机制,把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三要扎实做好法治副校长工作,把静态的普法宣传变成动态的法治教育;四要认真研编涉未成年人保护案例,指导司法办案实践;五要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不断完善法治,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不断提升。
张军强调,要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要健全专门机构和办案组织,对未成年人检察人员配备、办案机构等进行适当调整,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考评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设,增强示范、辐射和带动效应。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会议。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分管副检察长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列席会议。